2016年5月8日,高速一支隊十大隊民警在第二季度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整治行動中查獲一起貨車隧道內變道超車違法行為。
當日,10時17分許,十大隊民警巡邏至太佳高速西凌井隧道內,發(fā)現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駕駛員置法律法規(guī)于不顧,全然不管自身及他人安危,不停的變道超車。民警雖緊隨其后,立即拍照取證。然后通過喊話、鳴警笛等方式制止駕駛員隨意變道超車的違法行為,一直駛出隧道,將其引導至安全地點進行教育,并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給予駕駛員華某罰款200元,并記3分的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之規(guī)定:“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后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一)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二)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的;(三)前車為執(zhí)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四)行經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qū)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沒有超車條件的。”,高速公路隧道內不得超車。
關于隧道行車的安全問題,恐怕很多人都會忽視,覺得隧道行車與在普通道路上沒有區(qū)別。高速交警提示:隧道行車應格外留心,注意以下事項:
1.進入隧道應提前降低車速,并打開車燈;
2、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車距,不要跟車;
3、嚴禁超速;
4、嚴禁變換車道、隨意超車;
5、嚴禁在隧道內隨意停車;
6、切勿開啟遠光燈。